霍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余本阳:
本院受理原告李言义与被告余本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1810号民事调解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64-6022152。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承办人:朱 琦
电 话:0564-6022152
地 址:皖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