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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法院:“三合一”审判 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涂松梅  发布时间:2024-05-20 15:52: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霍邱县法院采用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理一起涉未成年抚养费纠纷案件,通过各条线法官的共同努力,及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解开了双方的陈年心结,实现“一案结多案消”的良好效果。

2019年,张某四与张某亭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女张某珂由母亲张某亭带领抚养,张某四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张某珂的医疗费、教育费等,根据实际发生由张某四和张某亭各负担50%。此后,张某珂随母亲到合肥生活,由于张某亭收入不高,娘俩的生活压力较大。20222月,张某亭为讨要女儿2021年度的教育费、医疗费与张某四发生纠纷,诉讼至霍邱县法院,后张某四依据生效判决履行了义务。20234月,张某亭与张某四又因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问题形成诉讼,双方积怨逐渐加深。一段时间内,双方通过抖音平台互发具有指责内容的视频,并引发名誉权纠纷诉讼,张某四也以与张某亭存在矛盾为由,不愿支付女儿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2024322日,张某珂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四支付生活、教育、医疗费用。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该案的特殊性,并通过检索关联案件,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初步判定此次纠纷与前两次纠纷属性一致,如果按部就班径行裁判,虽有结果,但效果不好,当事人一年一次诉讼,“讼累”重,也不利于未成年合法权益的保护。

如何让纠纷止于此案,主审法官首先想到的是沟通,通过电话并专程前往包河区法院,约见原告的母亲张某亭,听取其诉求和愿望,张某亭强烈希望此次能够一并解决2023年度抚养费和此后至张某珂成年期间的抚养费问题。在了解原告方的意愿后,主审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四,释明法律规定,并建议其协商解决张某珂的后续抚养费问题。张某四也因前几次的纠纷诉讼感到疲惫,希望一次性解决孩子抚养费给付等问题。结合双方的想法,主审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但因一些细节问题,直到开庭审理时,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霍邱法院决定采用“三合一”的审判模式进行审理。经过法庭调查、辩论,主审法官从民事审判角度再次释明“关爱家庭,抚养子女、父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来自刑庭和行政庭的合议庭法官也分别从各自审判的角度,深入阐述不尽法定抚养义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劝导被告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庭审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合议庭法官继续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经过持续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珂的抚养费终于有了“定论”,之前的矛盾纠纷也全部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陈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