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地处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是国家首批商品粮、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县,畜牧水产生产重点县,粮食总产量稳居全省第一,铁矿探明储量25亿吨,远景储量35亿吨以上,位居全国第五、华东第一,105国道、济广高速、310省道在县内交汇,阜六铁路穿境而过。霍邱县人民法院辖30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辖区总面积323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61.1万。
霍邱县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10个职能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设置。下辖城郊、长集、河口、周集、马店、孟集、石店7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218人,其中在编公务员119人,在编工勤2人,工人20人。在编干警中法官51人,司法辅助人员43人,司法行政人员20人,司法警察7人。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440件,结案13970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04件。
近年来,霍邱县人民法院多次被授予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刑事审判工作、民事审判工作、立案信访工作、司法宣传工作等多次被省高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获得安徽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优秀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审判质效综合考评连续多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2021年以来,有30个(次)集体、67人(次)被记功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