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522法鉴字228号
铜陵市兴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合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诉铜陵市兴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安徽合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对安徽合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已完工部分工程进行价格评估鉴定。中科华盛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安徽合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已完工部分工程的鉴定报告的征求意见稿,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鉴定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公告期为30天。请你方在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将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反馈至霍邱县人民法院。逾期不出具书面意见,视为对征求意见稿无异议,中科华盛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书。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联系人: 侯威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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