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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不履行赔偿责任,强制拘传!
  发布时间:2022-06-03 14:56:0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6月1日,霍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利剑再出鞘,于凌晨开展强制传唤活动,将拒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刘某依法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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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刘某驾驶普通摩托车,将路边行人杜某刮撞,致杜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杜某入院治疗,出院后自身也留下伤残。案件由霍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一次性赔偿杜某各项费用共六万余元。至判决生效,刘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杜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刘某电话沟通,耐心向刘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法律后果,但刘某始终以没有钱赔偿为由不予理睬。对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人员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中,并将刘某使用的银行账户冻结,刘某得知后拒不履行的态度依旧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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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强制拘传回院,在了解会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刘某开始慌了,请求法官给予一定期限回家筹钱,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会随传随到。执行法官见刘某态度诚恳,且通过调查得知刘某家中有患病妻子需要照顾,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决定让其先回家筹款。

下一步,霍邱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霍邱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