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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国章等人涉恶案
  发布时间:2021-10-27 09:09:00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国章、李树成涉嫌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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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李术兵(已判决)、刘洪松(已判决)先后在霍邱县城关镇成立阜阳金融网公司、瀚墨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众赢汽车租赁公司,并以此为名对外高利放贷,同时李术兵、刘洪松雇佣刘良军(已判决)、刘国章、黄加盟(已判决)、李树成等人采取威胁、辱骂、殴打、喷漆、喊喇叭、拉横幅、泼粪便、上门吃住等非法手段逼迫他人偿还高利债务,逐步形成了以李术兵、刘洪松为首要分子,以刘良军、刘学明、刘国章为重要成员,以黄加盟、李树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术兵、刘洪松组织该犯罪集团成员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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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国章、李树成多次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刘国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刘国章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还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刘国章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具体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霍邱县法院管理员